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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白天,车水马龙,劳碌的人们为了生计,只能在一座座都市中奔波,如同蚁群一般,想要生存,便要不停工作。
城市的夜晚,华灯初上,火树银花。霓虹灯下的每个角落,紫醉金迷,交织着激情与欲望。这也许是人们对压力的一种释放,更多的,或许是对生活的一种妥协。
虽然这份压力无比巨大,但人们仍然沉浸其中,只因这烦嚣中同时也埋藏着无数的理想和机遇,尽管它藏得很深,但这也足以令人趋之若鹜。
反观那人迹罕至的偏远山区,褪尽了都市的浮华,涤尽了人情世故的复杂,虽说贫穷,但这里呼吸的是自在的空气,沐浴的是自由的阳光,世人大多认为这是穷乡僻壤,但在某些人看来,这里却是人间乐土。
十里大山遍地连绵,位于华夏大地南部的这片山脉中,有一座不过百户人家的小村落,安静的坐落其中。
村民与世无争的笑容,林间小道上天真童孩的追逐打闹,茅屋上袅袅飘着的炊烟,无一不处处透露着出这里的恬静与安定。
村落中央有一间比其他茅屋都要大上一圈的屋子,这是村长住的地方。
村民历代信奉山神,所以村长的茅屋旁有一座小小的山神庙,庙内驻着一尊泥塑神像,看不出什么年份,也没有香火供奉,但每逢初一十五,庙前必有村民前来拜祭,带上几个家里剩下的馒头,几个在林中摘下的新鲜小果,诚心祭祀,祈求村庄风调雨顺。
今天的山神庙内,却出现了一个不请自来的小窃贼,小贼皮肤黝黑,手脚消瘦,鬼头鬼脑的躲在那神像背后。
他先是贼兮兮的探出脑袋,一双大眼眨巴眨巴地左顾右盼,他偷偷地瞄了眼旁边村长的茅屋,确认四下无人后,便一把抓起两个馒头就开始往庙外匆忙逃窜,突然脚下失神,连人带馒头一起摔了出去,馒头还没到嘴呢,就先吃了一嘴泥巴填填肚子。
正巧,刚拿到手的馒头竟然飞到了村里刘寡妇的门前。
这刘寡妇早年丧夫,膝下又无一儿半女,平时一人在家,难免会被村里讨不到媳妇的老光棍猥琐调戏,可这刘寡妇性格也是泼辣,和那些三大五粗的男人吵起架来,一点也不落下风,悍妇之名早在村里闻名。
虽说性情刚烈,可终归是个孤苦的可怜女人,所以她便养了一条大黄狗与她一并生活,还帮黄狗取了名字,叫大黄。
这大黄也是随主人的本性,平时是看家护院的一名好手,凶狠不说,关键个头还大,自从养了大黄以后,那刘寡妇的日子当真清净不少。
这不,那两个刚偷来的馒头不偏不倚地,就落在了大黄的前面,有道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显然,这干巴巴的馒头也不例外,大黄低头一看,便毫不含糊地啃了起来。
小贼“呸呸”地吐掉嘴里的泥巴,抬头一看,顿时又惊又怕。
眼前这大黄狗站起来比自己还高,以前在村里,这狗就没少追自己,有一次还差点被它咬掉了一根指头。
眼看第一个馒头就要被啃光,但“狗嘴夺食”这种事,他铁定没这胆量去试,不过肚子里的青蛙却在“呱呱”乱叫,对于三天没吃饭的他来说,那馒头可是救命的食物呀。
“要不是我几天没吃饭,你这土狗我一脚能把你踹到山底下去”小贼悻然想道。
只见他突然眼睛一转,拿起脚边的一块石头,丢在那刘寡妇的茅屋边,尽忠职守的大黄一听到旁边有些动静,便吐出嘴里的半个馒头,立马跑了过去,小贼趁着这点小空隙,脚下抹油,一溜烟,便抄起那一个半馒头溜之大吉。
“哈哈哈,这条蠢狗,光长肉不长脑子,还敢和我抢吃的?”
小贼一边跑,一边哈哈笑道。这时,知道上当的大黄看到自己的牙祭被人抢走,狂吠不已,要不是脖子上拴着一条大麻绳,大黄早就追了出去,可尽管如此,那声音还是吵得在午睡的村长两口子醒了过来。
村长推开门,望见那大笑飞奔的小贼背影,却是叹了口气,轻轻摇头。
“刘姐那头大黄的嗓门真够大的,害我睡个觉都不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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