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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开幕(第1页)

刘约之牵马回了王府,一路畅通无阻来至内院书院,得知以千里马做饵的计策,倒是略显惊讶,“这法子是湘竹郡主想出来的?”

秦书子站在一旁,闻言轻轻挑眉,“可是发现了什么漏洞?此计主要还是为之后的英雄会造势,抓贼只是顺带……说实话我并不认为那三个贼人会有勇气在众目睽睽之下抢马。”

“你担任王爷暗卫之责,已经太久没有与江湖人打过交道。”刘约之轻轻摇头,“他们卑劣者有之,大义者有之,追名逐利者有之,一心习武的武痴也有之,不同点有许多,但共同点也有许多……例如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讨生活太久,向来不会缺少拼命的勇气。”

“几匹千里马,值得他们拼命?”游君武抱着剑站在书房角落,闻言轻声问。

“在你眼里只是马,但在他们眼中可未必。”

闻言秦书子与游君武均是摇头,显然还是不觉得那几个贼子会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在太原城大街公然抢马。

晋王坐在书桌前,抿了口热茶,将茶杯放在桌上发出‘啪’的轻响,在场三人均住嘴不言,他缓缓道:

“无论贼人来与不来,做好准备总归无妨,世人皆知约之在外执行公务,因此你乔装作王府护卫即可,莫要让贼人知晓你的身份,以防他们畏战而逃,除此之外,君武单骑一匹千里马环城……既然你在贼人手上吃了亏,那如今便要为自己讨回面子。”

几人点头,继而秦书子琢磨少许,才道:“贼人成三,三匹千里马都放出来吧。。”

“三匹马分批次放出,给他们一个逐个击破的机会,得手可能性高,他们才会按捺不住出手。”游君武补充道。

刘约之沉吟少许,又轻轻摇头,“不,三匹马同街而行,抢一匹马后,放出信号,自会封城,他们不会想不到这点……他们只能赌一鼓作气抢了三匹。”

“那就发出布告,明日辰时,仪仗队全城游行,张灯结彩,以此造势,待未时我们便纵马环城,速度不必太快,三圈之后,于落霞街汇合,三马同行,再绕城两圈,五圈之内他们若是还不敢出手……”说着,秦书子微微摇头,他还是不觉得赵无眠有胆子出手,因此顿了顿,才继续道:

“骑马环城三日,在最后一天,他们自以为我们放下警惕……”

秦书子话音未落,游君武又将其打断,分析道:“他们估摸能猜出我们此举乃诱敌之策,要我说,待三日环城结束,我们骑马回王府之际,放松警惕之时,才是他们出手的最佳时机。”

此话落下,书房内沉默少许,也便没什么可补充的了,大方针一定,具体细节如几名王府护卫骑马跟上,路边是否要埋伏暗卫,这些东西他们处理起来信手拈来,无需多做讨论。

几人言辞之间均是如何以敌示弱,以将赵无眠引诱而出,却无一人考虑过待诱敌之策成功后,能否将赵无眠等三人枭首当场。

当然不会有人考虑,一方是藩王势力,引蛇出洞,准备周全,另一方只是三个江湖游侠儿……观云舒虽强,但当时与她对敌的游君武也只是在场三人中最弱的一个……最重要的还是,鬼魁刘约之在此。

刘约之成名多年,虽与江白同为双煞,但常年在外与江湖人拼杀,一身硬实力不知比江白高出多少,便是距天地之桥也仅仅差一丝罢了。

他被江湖人尊称为鬼魁,与十武魁之中的什么刀魁,剑魁之类的诨号差不多,然而实际上刘约之并无武魁牌匾,他的实力还没够到武魁那个级别,但江湖人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魁’字,魁首也……晋地江湖人早以将他作为第十一位武魁敬畏。

在场所有人毫不怀疑,只要刘约之能接触九钟任一,稍加感悟,轻而易举便能沟通天地之桥,达武魁之境。

几人三言两语便敲定了诱敌之策的行动方针,而后便开始讨论英雄会的个中细节……如晋王先前所说,这事其实没什么需要上心的地方……毕竟只是几个江湖游侠儿罢了,又不是武魁。

?

各方势力各怀鬼胎之下,风平浪静的一天很快过去,转眼便到放马环城的日子。

赵无眠看过晋王府向外散发的布告,自知末时才会放马出行……也就是下午一点,但他早早便来了埋伏地点的酒馆等着。

酒馆的位置在城门附近,算不得太原的繁华地带,来者大多都是买壶酒便匆匆离去,酒客相对较少,不过这家酒馆规模不大,也没几张桌子,倒也够用。

虽然赵无眠蓑衣斗笠,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但掌柜的还是一眼认出了他,笑盈盈地摆上一壶酒,“可是迷上了小老头我的酒?”

“好喝是好喝,不过我很少喝酒,也不明白酒有什么好喝的。”

噼里啪啦————

酒馆外传来鞭炮声,赵无眠抬眼看去。

布告昨日早晨发出,今日太原城内各处便已经挂上了灯笼张灯结彩,此世武风盛行,英雄会与年关日子相近,便有不少人把这英雄会当春节来过,连过年用的鞭炮都拿出来放了。

透过窗户看去,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热热闹闹的喜意,姑娘们也有不少穿上了可爱的红袍子,城门处正在办理出城手续的人排着长队,络绎不绝……未来的日子里,来太原城的人只会更多。

掌柜的不以为意,呵呵一笑,“随着年纪的变化,对事物的看法自然也会不同,便如太原人尽皆知的鬼魁,他年轻时啊也不喜喝酒,却喜欢用喝酒才装作自己是江湖人。”

赵无眠眉梢轻佻,“掌柜的认识鬼魁?”

“何止认识,他年轻时听说我的酒乃太原第一烈酒,天天来喝,回回呛到。”掌柜的带上几分追忆,缓缓道:“后来好勇斗狠被人打断腿,扔在冰天雪地里自生自灭,是王爷路过,赏了他口饭吃,他才幡然悔悟,潜心习武……至今也二十多年了吧。”

“他以前不叫刘约之,而叫刘善,不过那天后,他便改了名……约之,他是答应了王爷什么吧。”说罢,掌柜的摇头一笑,“只是会喝酒,会打架,会杀人,都算不得江湖人,但从那天起,他也算真正入了江湖。”

两人闲谈间,时间匆匆而过,酒馆外,仪仗队敲锣打鼓路过,不多时,便有一匹骏马飞驰而过。

目标近在眼前,赵无眠却没有轻举妄动。

一匹马自酒馆前跑过,两匹,三匹……千里马绕城三圈之后,三匹千里马又同街而行,前后相聚不过十步。

直到三匹马近乎是并肩着来至酒馆门口时,赵无眠才默默放下手中酒杯,按上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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