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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正是苏洵十五岁第一次外出游学,他选择来中原增长见识。
恰巧碰见应天府书院共襄盛举,他自是要参与一二。
考不考得上另说,重在参与嘛,回去也好跟家里的朋友吹吹牛皮。
此时豪气的苏洵当即开口道:
“十二哥儿方才帮了我,我请你去庆楼吃一顿,东京城的樊楼我是去不起的,但是宋城人皆传庆楼是翻版樊楼,可以一试。”
其实就是樊楼的名气太大,众人心生向往。
但付得起价钱的人又太少,那自是有平替来支撑这个下沉市场。
庆楼在宋城也就是相当一个“网红店”,来了荷包里有点钱的人都想要去尝试一二。
“哈哈哈。”宋煊大笑几声:
“待到改日俺们去了东京,定要请苏三郎去樊楼吃一顿,况且你初到此地,焉能让你破费,去俺家吃饭,空出时间温习功课,俺家里的饭菜不比庆楼差。”
苏洵不像他儿子苏东坡似的,是个吃货,但总归也是想要尝尝新鲜的。
苏洵虽然早早开蒙,但他还没有心思全都放在读书上,直到二十七岁,才开始奋图强,之前一直都想要到外面晃荡。
如今他第一次出远门,见识了不少人,更是想要交朋友。
碍不过宋煊的热情,年轻的苏洵自是不会客气,他当即应承下来。
少年人,尤其是男人之间的交朋友,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打个招呼兴许就能成为朋友。
此番苏洵出门游学,交朋友是必需课。
包拯倒是对宋煊结交朋友的度感到十分惊奇。
但仔细一想,他与宋煊也是三言两语便建立起了好感。
人处于局中的时候有许多事都看不清楚。
但是当包拯跳出局外,看宋煊与苏洵二人相交,他才想明白一些事。
宋煊待人当真是如沐春风。
即使是刻意与大家保持距离的石介,对宋煊的观感也谈不上什么不友好。
“哦呦!”
苏洵进了宋煊的院落,指着一排兵器架子:
“我的佩剑还在客栈当中,十二哥也是练武来强身健体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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