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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合作高巧仪是最好人选(第1页)

四年前初入大学,我们在新生群里认识,谈高考分数,谈专业,学建筑的汉子与学日语的妹子就这么糊里糊涂互加了微信。第一次面基是在社团,棋牌社,我是社团里唯一的女汉子,下完棋你才说我们其实是认识的。你叫林方杰,我叫梁凡歆。下棋时我第一次耍赖,而你嘴角扬起,对我无奈的叹口气,说我是小孩子,悔棋非君子所为。

我哪是什么君子啊,我只是个小女子而已。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成立了一个QQ群,把你拉进去,公然**你,群里很多人都是看在眼里,我想我有点喜欢你这件事,他们是知道的,你也是知道的,大家都不说,也没道破,挨着挨着就到了快要毕业的时刻。

2015年马拉松,你终于答应跟我一起跑,比赛的场所在岛内,我们学校的车过去需要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八点开跑,于是乎得五点多起床。正值寒冬,我只穿了短裤短袖就跑出去。在车上你依旧很无奈的冲我叹了口气,脱下自己的外套就给我披上。你薄薄的一件皮衣外套比任何的羽绒服都来得温暖。

那一次的马拉松,是我们之间最亲近的一次距离,当跑到十几公里时,你的脚抽筋,肌肉酸痛,疼得坐在地上的你看起来那般的痛苦与无助。你对我说,凡歆你别管我了,自己往前跑。

我才不要呢,我也停住脚步,蹲在你面前,后背拱起,你问我干嘛呢。

“我背你跑啊。”

“你?”你笑了,“那样我们两个人都别想到终点了。”

我不知道你是忍了怎样的疼痛,才鼓起那么大的勇气,一瘸一拐跟我半跑半走到了终点。医生说韧带拉伤是一件很要命的事,后来的后来我每每参加比赛看到因为韧带拉伤疼得在地上打滚的人就忍不住难受起来。

那一次的马拉松,是我最好的独家记忆,时常总会一个人坐着,呆呆的想,甜甜的回忆。

那时的我觉得你应该是对我有感觉的,或者换句话说,我们之间不是不可能,再这么发展下去,我们可以在一起的。

你也会在QQ上给我发消息让我早点睡,美好的时光让我沉迷,我一点点希冀着,你脱下沉静的外壳,真真切切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萱萱,我们在一起吧。

那种还没开始正式恋爱,却已经尝够了恋爱的甜蜜的感觉叫做我知道我喜欢你,然后你也是。

只是到了后来,我看到你的QQ签名,知道你在周五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后有一场篮球赛,那天,我穿上新买的嫩绿色裙子,临走前对着镜子饶了好几个圈圈,我要去去球场看你的挥汗如雨。结果恰好在那一天,我因为挂科太多被辅导员叫去点名批评思想教育,没有去成你的那场篮球赛。现在想起来,我就在想,如果当时那场篮球赛我有去,那么在一起的人,会不会你跟我?

那一场篮球赛,成了我无法弥补的遗憾,听说你们土建队赢得很漂亮,你还投进了好几个三分球,这本来是一件足以让我欣喜的事情,然而,我的舍友们也去看了那场球赛,还有好多外语系的妹子们也去了,在赛场上,我的舍友南南向你投去了怀抱,当场告白,于是,现场的喧闹声达到了最高点。

你们就这样,在我看来是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换个角度想想,幸好我没去成,不然的话,看到那样的场面,我该会被伤的多疼啊。

你经常请我们宿舍的人出去吃饭,当然,是除了我的,因为我自己办出去了。房子很小,行李很多,从宿舍搬了十几趟才办完,我一个人在外面的小房子里流着泪。这就跟现在在a市的我一样,流着泪,a市那么大,我的房间那么小。

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后,我开始尝试着学会遗忘,常常告诉自己,喜欢你,只是我的单相思而已。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犯贱,这么想自己心里反倒会好受点,因为这样就可以理所当然把你排除出我的时间里。

只是那天下班后,外面倾盆大雨,我忽然又收到了你的QQ消息,消息很长,长到我不忍不信不读完。

“凡歆,现在a市下起了大雨,很担心你毛毛躁躁的性格又忘记带伞,社会跟校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当然,我觉得这个问题你比我更有体会,因为你比我早一年踏入这个社会,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两个调换一下位置。可是那样又没什么好希冀的,因为我们还是要分离,给你发这条消息,我也是想了很久。

梁凡歆继续移动着鼠标,整个人都陷入了思考的状态中。

“我不知道我的这条消息会不会对你生活造成打扰,但是最后,还是发了出去。你去了深圳后,我开始疯狂担心你,尽管我们从没有真正在一起过做一对情侣。那是因为,我也不确定,你是不是喜欢我?那一次的篮球比赛,有人跟我说2012级日语班有个女孩子要跟你告白,她说你知道她是谁,直接问你愿不愿意?我当时欣喜若狂,真比赢了比赛还要高兴,我愿意。然后,就这样,我错误的把你舍友当成了你,我看着你被舍友们排挤搬出了宿舍,我却无能为力,当时,其实完全有机会解释清楚的,可是你搬出去后,我就再没有你的消息。看你空间,才知道你去了深圳,我应该也随你去的,你那么笨,走路都都慢悠悠的,深圳又是生活节奏那么快的一座城市。我简直不敢想,可是想了又有什么用,有时候失去了就很难再找回来……

下班后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地上全是我吃的零食剩下的包装袋,我正在自己对自己进行两种设想,一种是我回到了a市,他还在大学里面,单身,并没有跟我的舍友在一起。我们在一起了,一起并肩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风吹过花儿的香味。还有另外一种是,我继续留在a市,每天挤地铁,吃着廉价的快餐,住有时会漏水的出租房,连掉了五毛钱都要心疼一会儿。十二点一过,闭上眼睛,删除掉了与林方杰有关的所有聊天记录,选择了后一种生活。

继续留在a市。只有挤地铁,只有住廉价的出租房,只有在公司里作为实习生被其他同事呼来喝去,我才可以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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