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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经常有人对他动手,他没有反抗,只是不停的闪避。
呆愣了半晌,驼背少年才反应过来,他受宠若惊道:“我,我叫杨风华,你好。”
“杨风华?真是个不错的名字。”我招呼达尔文过来,旋即带着驼背少年,看也不看马尾辫就离开了。
在路上的时候,达尔文不满道:“叶,你实在是太随和了,怎么能让那种小角色骑到头上?”
我摇了摇头:“这家伙夺走了咱们的枪,贸然动手只会把事情弄得更复杂——你这家伙不是挺聪明的吗,稍微动动脑吧。”
达尔文啧了一声,不说话了。
驼背少年杨风华弱弱问道:“那个,老板,您贵姓?”
“免贵姓叶。”不知为何,我对于这个年轻人总是天然带着好感,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过去自己的影子:“说话不用这么客气,我比你大,你叫我叶哥就可以了。”
“嗯。”杨风华显得有些不适应。
我道:“风华,你是怎么过来的?”
杨风华顿了顿,道:“小的时候晚上在家睡觉,醒来的时候就到船上了。”他说到这里,满脸兴奋的笑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船,那一天高兴坏了。”
听到他的话,我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眼百感交集。
晚上还在家睡觉,醒来后就已经来到了航行的船上,这其中夹杂了多少绝望与愤懑,外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你来这里多久了?”
“回叶哥,我是九岁来的这里,现在已经十九岁了。”
整整十年啊,难以想象,他一个先天畸形的孩子,到底是怎么在这座岛上度过这十年的。
我跟达尔文找了口罩跟帽子戴上后,跟着杨风华走出了血帮。为了计划更加顺利的实施,我首先问起他不夜城的势力。
杨风华告诉我,在不夜城有三股势力,血帮是其中之一,虽然它经过炎夏人管理层的有意扶持,但底蕴比起其他两个还是差点意思。
不夜城基本上与外界的城市雷同,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之所以这样,是源于它特殊的市场。
不夜城居民获取红水晶的渠道不多,要么是卖苦力赚取酬金,要么就是冒死潜入矿区跟雨林区倒卖玉料赚钱,严格来说这两条路都很危险,所以这里的赌场就成为了居民青睐的对象。
不夜城的赌场大大小小一共三十多家,其中三大势力就瓜分了一大半,剩下的那些赌场后台极硬,就连三大势力都不敢轻举妄动。又因为其特殊的地缘原因,十亿红水晶这五个字跟赌场紧密联系了起来,它们甚至以十亿红水晶为噱头,让囚犯们追逐名为自由的梦想。
杨风华说到这里,感慨道:“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只看到五个人攒齐了十亿红水晶......就是这么小的概率,还是有人前仆后继的去搏那一丝生机。”
我笑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看事情看得这么深啊。”
听到我的打趣,杨风华吓了一跳,他缩了缩脖子,不好意思道:“我平常也没什么事,就爱胡思乱想,叶哥,您要是嫌麻烦就说,我保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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