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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省逐渐成熟之后,下设的州县也渐渐铺开,并且和南衙各卫一样,逐渐与军府合并。
军府最早是各卫下属的征兵训练机构,由于紫帐汗国早年就没有专业的行政机关,所以军府与各卫一样,既管军,也管民。
最早,紫帐汗国的南衙兵,其实就是农庄卫队。汗廷命令各个农庄的居民,按比例登记“军户”。有些地方是八家,有些地方是十家,编成一组,每组供养一个军户。
汗廷的第一批武器,是找威尼斯奸商买的;第一批盔甲,是伯颜帖木儿跑去金帐汗廷,找月即别汗死皮赖脸求来的。随着屯垦规模扩大,投奔的人增加,这点武器装备根本不够用,大家只能自己想办法。
军户需要自备武器,所以理论上应该由组里最有钱的人充当。就像欧洲同行那样,骑士负责自备武器和战马,村民们则提供税收养活他。
问题是,紫帐当时那个情况,大家基本都差不多穷,组里的“富人”,其实条件也就那样,还是得靠乡亲们帮衬。大家你凑个胸甲,我凑把斧头,尽量堆起来一身。所以,有时候,干脆就不去选富户了,还不如组里自己选个最能打的,然后众人按条件给他凑装备。
当时,紫帐控制区连个铁矿都没有,什么金属物件都得买,却又没什么钱。还是当时的北帐牧民,在胆大的也先不花太师带领下,冒充金帐军队,骗了一支热那亚商船队,偷来好几船铁,这才有了起步的物资。
也是因为如此,“南北战争”的时候,虽然贵人们对立严重,但很多基层军官和士兵,却天天念叨“第一船铁”的情分,要求不追究对面被裹挟的普通人。毕竟,他们也确实多次并肩战斗过。
等到汗廷打赢了几场仗,吞并了一些周围小贵族,物资也充足了些,这种介于元明军户和东罗马农兵之间的制度,就显得不太够用了。
汗廷希望组织起更多的士兵加入战争,至少也要接受训练,能够在精锐士兵出征后自保。于是,李天英、李天策兄弟,受命进行改革,模仿古代制度,逐渐废除了军户和农户之间的区别,代以通用的“国人”身份,希腊人则称之为“公民”。后来,由于大多数士兵都是当地人,后者成了正式的称呼。
这些公民士兵,平时都在庄园里劳作,战时就组织起来,按需求抽调人员出战,其余人则负责防卫和照顾农庄。理论上,一百户人家组成一个庄园,自己选举出一名百户长,一般也可以简称百户。
战时的人员编排、战利品的分配、平时的劳动协作,都以这种百户为单位,在百户长的主持下,由庄园公民自己安排。由于征战频繁,很多时候,也会有一名助理百户,负责轮流在对方不在时,维持庄园的管理。
紫帐汗国的军事压力很大,开垦和耕种的劳作强度也同样不低,所以,庄园内的居民必须通力协作。
如果有人在其他人出征时,不好好照顾人家的田地,下次就很难再找到人出征;如果有人在自己应征时,不信任留守的同伴,那军心也很难保证。而这样的结果,很明显都会影响军队的战斗力。
一旦失败,那不仅庄园和田地保不住,众人的性命也会堪忧,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被充满敌意的临近贵族们抓去当奴隶。因此,庄园内部一直极其强调团结、公正和集体协作的精神。久而久之,这也形成了一种在欧洲可能颇为独特的文化。
按照这种传统,公民应该努力奉献,而百户也必须维持公正,保证兵役安排和战利品的分配让众人满意,否则很容易被罢免。
另一方面,由于要亲自安排防卫,乃至应征出战,百户往往也是村里最能打的人——这样的好处是,他能得到更多的战利品,给大家更多的收益;而对百户本人来说,这不仅是一种荣誉,也有助于保持自己的权威:一个善战的百户更容易获得公民的认可,他的裁决也更容易被公民尊重。
由于百户的作用很重要,汗廷上层,同样重视这些人,并且处处展示对他们的尊重,以求得到公民和基层军官们的认可。
当初,为了获得更多资金,汗廷规划了几处庄园,首任大汗伯颜帖木儿亲自去试种葡萄。经过多次努力,终于得到了合格的果实,成功卖了出去。
伯颜帖木儿非常高兴,召集了当时,李天策调整农庄编制后,汗廷任命的第一批百户们。
他说,欧洲这边,大家都喜欢拿个棍子样的东西,当做权力的象征。连隔壁波兰贵族们,都要天天抓个锤子,指挥其他人。他也想入乡随俗,给大家发点什么,至少得让其他欧洲人看得懂。只是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发什么好——总不能给官印加个把,也天天抓手里挥舞吧?
所以,他决定把这些代表收获的葡萄藤发给大家。拿着它的人,可以分发田野和战场上的收获,并监督其他人,履行指责。
之后,这就成了一个惯例。汗廷的百户在上任时,都会接受这么一根藤条。
百户的责任很重,需要训练士兵,组织生产,乃至调停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后来,随着制度的完善,还得跟助理百户等人,商量着进行教育、考核之类的工作。
除此之外,这些人甚至还负责道德监督和反间谍的职责。在紫帐汗国早期,相信了周围其他势力的许诺,给他们带路充当内应,导致整个庄园完蛋的事情远不止一例。
那时候,汗廷上下确实拿不出多少钱。只要相信这些兼职土匪的乡间贵族,会兑现他们开出的价码,那肯定比在农庄干活的收益高多了。
内应一般也就只在一个庄园有用,打完了就可以消失,据说是拿了巨额奖金过好日子去了。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反正其他人也没法去核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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