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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马家庄是附近地区,最大的一座村庄。他们的产业也相对单一,就是应官府要求,种植小麦等作物。
所以,在这方面,马家庄村民更有经验,组织也相对更加完善。
百户这个单位,本来是个军民合一的编制。紫帐汗国刚建立的时候,郭盖等人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直接抄了书里头古罗马的名字,又参考中原的经验,做了一些改动。当然,在基层这方面,罗马和塞里斯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太多,都是把军事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起来。理论上,一个百户管辖的村落,就是提供一个百户的军队。
在古罗马共和制的时候,这种百人队还更为重要,因为它还是個参政的单位。在森都利亚大会上,每个百人队拥有一票的投票权,可以选举执政官、监察官等高级官吏,还拥有最为重要的宣战和通过法律的权力。
紫帐汗国这会儿的学者们普遍认为,虽然那会儿他们的文化水平不如希腊人,但这些罗马人对于权力的认识,倒是很透彻。权力的基础是暴力,而投票权则是一种交换,从而让参与者放弃暴力手段,用和平有序的方式商定最后的处置方式。
单个公民的权力相对有限,而百人队拥有投票权,原因其实就是单个公民没有太强的反对能力,但罗马一共就那几十个百人队,一个百人队真的可以让提案变成废纸。所以,才得给他们和平表达意见的平台,和相对公平的程序。
相反,要是这个投票权背后,没有对应的暴力作为支撑,那也就没有意义了。就和现在一些意大利城邦一样,只是有钱有势的人,随便找的招牌而已。连罗马自己,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军队的激增,这种百人队大会的投票,也日渐失去价值。现在的情况,也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了。
而在实际中,一个百户有多少人,其实是不好说的。对于行政区划的改动,牵扯到一大堆事情,往往很麻烦,因此官府总是倾向于能少干就少干。现在紫帐汗国的行政管理日渐成熟,大家都是按照户籍人口,去参军服役的。从地方戍守军队里挑选野战部队士兵,也不局限于他们来自哪里。所以,人多人少,渐渐也没人去管了。
而马家庄这种五六百户人家的地方,在实际运作中,已经有些太大了,百户一级也难以进行细致管理。不过,他们也有一些自发形成的组织,填补上了这些缺口。
最常见的组织,是被称为“社”的合资小组。这个概念在中原出现的很早,最迟汉朝的时候就有很多记录了。从春秋晚期以来,铁质农具开始出现并且快速普及,耕牛、耕马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这一方面提高了耕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得耕地需要投入的初始成本高了不少。在单个家庭无法承担的情况下,就自然会有人选择组织起来,合伙购置更先进的农具,一起饲养牲畜,来提高耕作的效率。
到汉朝的时候,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从当时遗留的简牍看,很多人会选择合伙经营农业和商业,并在祭祀的“社”里进行盟誓,签署合同。这种组织,就被称为“社”或者
“弹”,因此,就有“田社”、“舟弹”乃至“父老弹”(大家合伙出钱让人担任里父老)之类的组织了。
这些结社也对民俗产生了不少影响,《逸周书》称之为“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民间习惯于组织合作,经常一起耕种,还时不时一起聚餐。而官府也受到影响,一些合同就是官吏出面公证之后签署的,朝廷的政策,也会加以考虑。
汉武帝末年的时候,为了恢复国力,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负责改进农业技术。赵过综合当时的技术,提出了“代田法”,在离宫里的空地上实验,获得了成功。随后就在公田和有爵位人士的田地上进行示范,让关中和西北各地的官吏、三老等人,都来学习,然后回去教授民众。这也是历代官府都在进行的标准流程。
不过,当时这种耕作方法,需要两头牛为一组来劳作。一些人没有这个财力,赵过就提倡用换工或者计算工值的方式,把人员和耕牛组织起来。可见远至那个时代,这种组织已经很流行,也被官府接纳了。
这种民间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组织的能力。虽然名义上叫“小农经济”,但这种模式下,民间一点也不闭塞,相反,自发性的组织一直很多,大家也都乐意在闲暇时从事商业和经营性的工作。
反而是汉朝崩溃之后,为了军事和安全问题,人们被迫聚集在坞堡庄园中,才形成了自给自足的、闭塞内向的经济。但这种状态其实很低效,哪怕当时的古人也不喜欢,以至于一些坞堡主自己,在认定天下要太平之后,都想要主动废弃坞堡,回归正常的经济模式。
而在东欧当地历史上,就基本没有过这种情况。首先是因为缺乏技术,毕竟如果天天就靠人力,拿着个斯拉夫传统的木棍农具,那也确实不需要组织田社合作,或者雇佣耕队什么的……
当然,文化和制度的影响也很重要。欧洲人也不是完全不会发明东西,他们也制作出一些像萨克森轮犁这样的重型农具。这种犁顾名思义,笨重到需要一个炮车似的双轮架子作为支撑,才能进行移动和工作。
不同尺寸的轮犁需要的畜力数目不同,似乎有八头牛到十二头牛不等,也有四马六牛、四马四牛这种混搭方式,但肯定都不是普通农民出得起的。小一些的重犁,也至少需要两头牛才行。但是,这些农具的发明和传播,没有让当地人形成汉朝一样的合作方式,反而使得有钱的贵族更快地兼并土地。
至于马,虽然马耕看起来是欧洲特色,但从后世统计的数据看,在中世纪,最多也就只有5%的耕地是马耕的。主要原因,还是马太贵了。像栋雷米村的达尔克家族,就被专门记述为“用马耕地的农民”,因为他们家其实挺有钱,甚至能够用马耕地。而绝大部分地方,就算马耕效率更高,大家也用不起,只能用牛、驴,乃至人力,来将就一下。
而且,像英格兰这种落后地方,重犁就没普及过。大家还在坚持祖宗之法,使用一千多年前,古罗马人带来的轻犁。罗斯地区的情况也差不多,一直得到几百年后,德意志人把他们的耕作法带到伏尔加河流域,才终于开垦了这里。至于当地的原生态斯拉夫人,就没有什么家畜,自己去拉犁则肯定会累死。所以结论就是不犁了,躺平就行。
直到红帐汗国建立的时候,农用牲口都是稀缺的财产。在乌兰军和察罕军对抗的时候,乌兰军曾经下令禁止对村庄使用毒气,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士兵文化水平堪忧,就不会用;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一些村庄里有马存在。虽然斯拉夫农民不值钱,但马却很珍贵,不能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把它们也一起干掉了。所以,乌兰军一般通过扣押人质等温和的手段,迫使村庄与他们合作。不少村民也因此抛弃了更加残暴的察罕军,支持他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以想象,之前都是什么样子。
究其原因,郭康自己怀疑,是不是铁器的问题。和世界其他地方相比,塞里斯的特殊之处,是那边很早就有了用高炉量产生铁的技术。
农具上的铁,对硬度和耐磨性的要求很高,也非常注重产量和低成本,其他方面的质量就不怎么在乎了,这正好适合早期的生铁。或许就是因为如此,中原地区的铁农具普及非常早,甚至可能早于铁兵器——就像浅层煤矿的排水需求催生了工业时代一样,当地特色铁矿也推动了农业的突飞猛进,算是通过极为低劣的铁矿品质硬逼出来的……
而这些技术,也给新的组织方式提供了基础。战国时代的各种快速发展,和这些技术的出现应该也是相互推动的。这种组织能力,在军事上自然也有很多好处。
哪怕如今在这里,也能很容易地看出来,那些平时就习惯了各种有组织活动的人,也可以更快地适应战争。在战场上,他们的纪律性和反应速度,也远胜于浑浑噩噩的欧洲农民,和反应起来总是莫名其妙的市民。细想起来,除了经常性的训练,应当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这些习惯,也会进而影响当地人的性格。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大概就是如此吧。
像马家庄这边的村民,就在一代人的不断尝试中,养成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自发组织的习惯。郭康之前觉得,对于传统农业社会,这段时间似乎并不算长。但从这里的情况看,这段时间已经足够让他们的思维产生了变化,相比邻居们要活络不少。
像组织耕队、出租牲口,还有雇佣手艺人从事专门技术工作,都是村里常见的活动。相公庙村的举措,好多也都是跟他们学的。
这些人的主动性,也比邻居们更明显一些。一方面,他们只要感兴趣,做什么都很尽力。即使自己的庄子算不上这边最富裕的,村民们也很舍得在关键地方花钱。他们会主动挤出钱来,增设学校,雇佣先生和教头训练子弟,希望能借此打好基础,在之后军队内部的竞争中获得优势。
而另一方面,他们在其他问题上,也会非常积极。大家都知道相公庙村的特殊地位是从何而来,一般也不怎么和他们竞争,但马家庄的人就非常“上进”,一直对此不服气,觉得无非是他们村子运气更好,换自己上,一样也能做到。
因此,这些村民就显得既精明,又莽撞而认死理。他们根本不怕和郭家关系密切的相公庙村,经常带头争夺好事;但每次也都挑着时机,有板有眼地向上级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优点,有机会就和柱国家套近乎,拉拉关系。这次,趁他们一家回来,马家庄的人果然又开始行动了。
他们的村长马十柱,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健壮汉子,之前在军队里当骑兵军官,现在也没有完全退役,还在地方战团里带新兵。他还会些兽医的手艺,从马术到照顾坐骑之类的技巧,都在教。村里的耕牛队,也有他的贡献。
马家庄的百户,则是另一个叫马万军的青年。马十柱退出军团一线之后,就把百户位子让给了他。
相公庙村的人,一路都在说马十柱这人狡猾的很,但对沉默寡言的马万军却比较客气,因为这人很能打。据说刚二十岁的时候,他就能以一敌三,干掉了围攻他的骑兵。第一次当十夫长,就在斗将时砍死了对面来挑战的阿勒曼尼骑士。大家都觉得,他才是马家庄近年来最可能当上将军的猛人,所以难免敬重畏惧他。
虽然姓氏一样,但马十柱、马万军,乃至当年的传奇老村长马波罗,互相都不是亲戚,甚至连祖籍都不一样。马保罗和马十柱还能算保加利亚地区的人,马万军家干脆是从巴尔干山南边那里搬过来的。只不过大家都定居在这里,都跟着河流姓马,所以互相以同姓相称,邻里之间增加点情谊。但其实,血缘上就不是一个家族的人。
他们村的名字倒是挺有特色的,因为村里一直笃信拜上帝教。马保罗村长的名字,就是致敬使徒保罗的。后来随着中原文化的传播,村民对起名字也越来越熟练,词语使用渐渐顺畅了不少。像那个十柱,其实就是十字架的意思;万军,是说万军之主。总之,都是从经书里,挑出来的典故。虽然郭康怀疑这种名字算不算僭越,但起名字都会用典了,也说明当地村民的文化水平,确实高了不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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